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薪资支付的情况。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薪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薪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薪资的。
3、低于当地最资标准支付劳动者薪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章执行。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薪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用人单位不发薪资找劳动局投诉。投诉电话可以拨打12333。“12333”作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全国公益服务电话,主要为社会公众提供就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薪资收入分配和劳动关系等领域的有哪些咨询、信息查询、办事指南和投诉举报等公共服务。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投诉。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投诉。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薪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薪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薪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资标准支付劳动者薪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章执行。
法律依据:
《薪资支付暂行规章》
第十: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薪资支付的情况。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薪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薪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薪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资标准支付劳动者薪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章执行。
《薪资支付暂行规章》
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薪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