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本人户口在本县的。
2、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作风正派、有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遵守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家庭和社会关系历史清白,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机警果敢。
3、年龄在40岁以下,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身体健康,无色盲,无色弱,双耳无重听,无口吃,体型端正,无残疾、无传染病、无精神病史、无其他严重疾病。除以上条件外,其他身体条件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人民的身体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