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水利局不是省垂直部门。地方水利局一般是归地方管,对省水利厅和本级的市府负责,与水利部只有部分业务联系,行政上、财政上都没有直接联系。水利部直管的有省水利厅,流域机构,水规总院之类的设计院,还有部分事业单位。另外各地水利部门很多,水利局是比较早的叫法,部分省市将水利部门整合之后改为水务局。同样管水的部门,各地叫法差异较大,水利局、水务局、水资源局、水文勘测局等等,也各有不同,有差额拨款,有全额拨款,也有自收自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二条 国家对水资源实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设立的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在所管辖的范围内行使法律、行规规定的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水资源管理和监督职责。县级以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水利站归水务局管。水务局属于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局就是现在的水务局,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搞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给排水,工程建设,河湖治理保护等。在职责区域内,负责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防治水害等的管理。法律依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第五条移民安置工作实行领导、分级负责、县为基础、项目法人参与的管理。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行政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移民管理机构)负责全国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县级以上地方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移民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管理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