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气瓶充装许可证有效期为四年。其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的有效期都是4年,到期前提前6个月申请换证。持证单位如需继续持证,应在有效期满前6个月向省级安全监察机构提出换证申请及相关材料。未提出换证申请,视为自动放弃。省级安全监察机构在收到申请资料后,按上述受理、审查、颁发许可证程序进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条 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本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特种设备目录由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报批准后执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气瓶制造许可证是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国家质检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全国质量、计量、出入境商品检验、出入境卫生检疫、出入境动植物检疫、进出口食品安全和认证认可、标准化等工作,并行使行政执法职能的正部级直属机构。按照授权,将认证认可和标准化行政管理职能,分别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管理的,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 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一)直接涉及、公共安全、经济宏观、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三)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 (五)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六)法律、行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必须经过合法审批才不会违法犯罪。塑料属于化工物质,牵涉到环保问题。会对环境产生污染,做好环保工作,正规的塑料颗粒厂是要过环评才能做的。保护措施: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正规厂房和环保评比,达到国家要求水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塑料粉碎属于环保部门管理的事项,任何一个工厂要进行塑料粉碎需要1先做环评,如果有污染的要建设污染处理措施,在环保局批复同意后才可以加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 第五十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前款规定的罚款处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防治污染设施的运行成本、违法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或者违法所得等因素确定的规定执行。地方性法规可以根据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增加第一款规定的按日连续处罚的违法行为的种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必须经过合法审批才不会违法犯罪。塑料属于化工物质,牵涉到环保问题。会对环境产生污染,做好环保工作,正规的塑料颗粒厂是要过环评才能做的。保护措施: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正规厂房和环保评比,达到国家要求水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生产散装白酒需要办理许可证,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县级以上地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需要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营业执照。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看生产销售哪些种类,要申请相关酒类资质资格证书,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条 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建立健全内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以及相应的考核办法。第四条 生产者、销售者依照本法规定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第五条 禁止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禁止伪造产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禁止在生产、销售的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气瓶制造许可证是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国家质检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全国质量、计量、出入境商品检验、出入境卫生检疫、出入境动植物检疫、进出口食品安全和认证认可、标准化等工作,并行使行政执法职能的正部级直属机构。按照授权,将认证认可和标准化行政管理职能,分别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管理的,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 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一)直接涉及、公共安全、经济宏观、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三)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 (五)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六)法律、行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统称登记机关),负责办理本行政区域内气瓶的使用登记工作。登记机关可以委托下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本机关的名义办理气瓶使用登记工作。法律依据:《气瓶使用登记管理规则(TSG R5001-2005)》第四条 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统称登记机关),负责办理本行政区域内气瓶的使用登记工作。登记机关可以委托下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本机关的名义办理气瓶使用登记工作。第六条 使用单位办理使用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文件:(一)《气瓶使用登记表》 (见附件1附表) 一式2份,并附电子文本:(二)气瓶产品质量证明书或者合格证(复印件) ;(三)气瓶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明书(复印件) ; (四)气瓶产权证明和检验合格证明;(五)气瓶使用单位代码。在用气瓶办理使用登记时,如果已经超过定期检验有效期,应当在定期检验合格后办理使用登记。注:本条第(二)、(三) 项只适用于新气瓶。第七条 登记机关接到使用单位提交的文件后,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及时审核、办理使用登记:(一)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向使用单位出具文件受理凭证;(二)对允许登记的气瓶,按照《气瓶使用登记代码和使用登记证编号规定》(见附件2) ,编写气瓶使用登记代码和使用登记证编号:(三)自文件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登记、办理使用登记证。一次登记数量较大的,登记机关可以到使用单位现场办理登记,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发证手续。
第3种观点: 气瓶制造许可证是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按照授权,将认证认可和标准化行政管理职能,分别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管理的,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承担。烟草零售许可证由谁颁发烟草零售许可证由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报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根据法律规定,开办烟草制品生产企业,必须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药品生产许可证属于什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药品生产许可证属于行政许可。根据相关规定,国家对药品管理实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依法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中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负责。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经营企业通过网络销售药品,应当遵守有关药品经营的规定。骗取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处罚骗取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处罚:撤销相关许可,十年内不受理其相应申请,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十年内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可以由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条件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条件:、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依法终止的;3、因不可抗力导致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涉外许可证合同是怎样的涉外许可证合同鉴于双方合作的愿望,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供方同意给予受方在中国设计、制造、使用和销售_________专利的权利(以及使用_________商标的权利)。该专利已是乙方在工业上使用的对象,已制造过_________产品。一、合同范围二、价格或许可证使用费三、技术资料的支付四、交换改进技术及对技术资料的修改五、性能考核和验收六、保证和索赔七、税收八、仲裁九、不可抗力十、合同的生效、期限、终止及其他受方(盖章):_________ 供方(盖章):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统称登记机关),负责办理本行政区域内气瓶的使用登记工作。登记机关可以委托下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本机关的名义办理气瓶使用登记工作。法律依据:《气瓶使用登记管理规则(TSG R5001-2005)》第四条 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统称登记机关),负责办理本行政区域内气瓶的使用登记工作。登记机关可以委托下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本机关的名义办理气瓶使用登记工作。第六条 使用单位办理使用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文件:(一)《气瓶使用登记表》 (见附件1附表) 一式2份,并附电子文本:(二)气瓶产品质量证明书或者合格证(复印件) ;(三)气瓶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明书(复印件) ; (四)气瓶产权证明和检验合格证明;(五)气瓶使用单位代码。在用气瓶办理使用登记时,如果已经超过定期检验有效期,应当在定期检验合格后办理使用登记。注:本条第(二)、(三) 项只适用于新气瓶。第七条 登记机关接到使用单位提交的文件后,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及时审核、办理使用登记:(一)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向使用单位出具文件受理凭证;(二)对允许登记的气瓶,按照《气瓶使用登记代码和使用登记证编号规定》(见附件2) ,编写气瓶使用登记代码和使用登记证编号:(三)自文件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登记、办理使用登记证。一次登记数量较大的,登记机关可以到使用单位现场办理登记,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发证手续。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气瓶充装许可规则是为了规范气瓶充装许可工作,加强气瓶充装单位的安全管理,保证气瓶充装和使用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等有关规定而制定的。法律客观:《气瓶充装许可规则》第六条气瓶充装许可程序包括申请、受理、鉴定评审和审批发证。第七条申请气瓶充装许可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填写《气瓶充装许可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式四份,附电子文件),并且附以下资料(各一份),向单位所在地的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一)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证明(复印件);(二)规划、消防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复印件);(三)气瓶使用登记表;(四)质量管理手册。
第3种观点: 一、气瓶证怎么办理1、申请单位经所在地市(州、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同意,并签署意见后,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提出申请。2、省级安全监管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初审。符合规定的,在申请表上签署正式受理意见;不符合的,申请人应当说明不受理的理由。3、审查申请人被正式受理后,应当邀请鉴定评估机构安排现场条件鉴定评估。评估机构收到申请人的邀请后,应当按照申请人的要求及时安排评估工作。并在完成鉴定评估工作后30日内,向省安全监管机构提交鉴定评估报告。省级安全监管机构可以派员监督鉴定评估工作,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核查。在审核或者核查中,申请人不符合要求的,安全监管机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和鉴定评估机构并说明理由;按照规定可以改进的,允许限期改进。4、许可安全监督机构对鉴定报告进行审查,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手续。申请气瓶证应提交的材料1.气瓶充装申请;2.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气瓶充装设备安装验收资料;4.申请人的质量手册。《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第二十三条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向省级质监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提出充装许可书面申请。经审查,确认符合条件者,由省级质监部门颁发《气瓶充装许可证》。未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的,不得从事气瓶充装工作。二、出租车气瓶证申办的流程1、带好钢瓶合格证、车辆手续,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特设处提交资料,进行申请。2、受理窗口收到提交的申请资料后,当场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3、申请资料不齐或者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4、对申请资料当场进行审核,经受理、审查后,准予登记的,当场发放使用登记证。三、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具备哪些条件1、具有法定资格;2、取得规划、消防等有关部门的批准;3、有与气瓶充装相适应的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4、有与充装介质种类相适应的充装设施、检测手段、场地厂房、安全设施和一定的充装介质储存(生产)能力和足够数量的自有产权气瓶。5、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紧急处理措施,并且能够有效运转和执行。6、充装活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能够保证充装工作质量;7、能够对气瓶使用者安全使用气瓶进行指导、提供服务。《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第二十五条气瓶充装单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营业执照;(二)有适应气瓶充装和安全管理需要的技术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有与充装的气体种类相适应的完好的充装设施、工器具、检测手段、场地厂房,有符合要求的安全设施;(三)具有一定的气体储存能力和足够数量的自有产权气瓶;(四)符合相应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规范及国家标准的要求,建立健全的气瓶充装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以上是律师为大家带来的相关法律知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销售化学品需要许可证。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人需要符合相关管理办法的资质条件,满足条件可向所在地市级或者县级发证机关提出申请,提交文件、资料。发证机关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受理后组织进行审查,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储存设施进行现场核查,并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许可后10日内办法许可证。法律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发证机关受理经营许可证申请后,应当组织对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查,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储存设施进行现场核查,并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发证机关现场核查以及申请人整改现场核查发现的有关问题和修改有关申请文件、资料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第十二条 发证机关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颁发经营许可证;发证机关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告知书应当加盖本机关印章。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要, 化工产品需要办工业生产许可证。法律依据:《化工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三条 凡是生产化工产品的企业,不论其隶属关系和经济性质,都要向化学工业部提出申请,由化学工业部统一组织发放生产许可证,其它部门和单位不得搞重复发证。
第3种观点: 化工产品需要办工业生产许可证。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一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并销售列入《目录》的产品,其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审查、发(换)证以及标记的使用,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二条任何企业、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目录》中的产品。未取得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该产品的,视为无证生产。一、食品加工企业经营范围的确定食品加工企业经营范围的确定有专门的目录,如需办理工商注册,可以委托律师处理。另外,不论是个人还是企业,如果经商,都应当委托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最大限度规避法律风险,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注册食品公司要先取得生产许可证(QS认证),可以先取个公司名称如XX县XX食品有限公司到工商局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取得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去技术监督局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准范围生产饼干,糖果类,粮油面后,到工商局登记注册公司或其他企业后才能生产饼干零食,糖果类,粮油面。食品生产准入是很麻烦的。如果你只是销售这些产品就比较简单了,去工商局办个可以经营以上产品了。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主体包括犯罪主体是个人和单位,表现为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生产者即产品的制造者(含产品的加工者),销售者即产品的批量或零散经销售卖者(含产品的直销者)。至于生产者、销售者是否具有合法的生产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不影响本罪的成立。